每经记者|周逸斐 每经编辑|黄胜
近期,“新型电网” “新型能源体系”成为能源领域乃至宏观经济层面的高频热词。
从国务院总理李强在四川调研,到国务院第十九次专题学习,再到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之后的5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又提到“加强新型电网”等规划建设。
围绕电力领域一系列热点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 “NBD”)深度专访了中国能源研究会首席专家、双碳产业合作分会主任黄少中。他先后在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工作任职,曾任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局长,深度参与中国两次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研究设计及实施推进工作。
黄少中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2016—2025年跨区跨省送电量(单位:亿千瓦时)图片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
直到去年《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方案》正式批复后,跨区现货才真正打通了堵点,开始进入常态化运行阶段,真正顺利实施,还需要时间。
目前,两大国家级电力交易中心分别是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依托国家电网)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依托南方电网),两个交易中心分别在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力交易。
在此架构下,各省以省为单位搭建交易平台、制定交易规则、组织电力交易。这种模式的好处是起步快、风险可控,问题则是形成了事实上的两大电网经营区的市场分割——西部的清洁电力想卖到南方,要过好几道“关卡”。
4号文提出“研究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一地注册、全国共享”等,正是想着力解决上述出现的问题——打破跨两大电网间的壁垒,加速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让电力资源真正像商品一样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从这个意义上看,我们对“研究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充满期待。
出现“南涨北跌”看似两个价格极端,其实根源都在于供需基本面的时空错配和能源结构的差异以及市场化程度。
这说明,省间壁垒阻碍了资源互济、单一电能量市场无法体现多元价值、以及成本分摊机制复杂等深层次矛盾。此外,各地在交易规则、准入标准等方面尚未完全统一,也加剧了这种区域性的市场分割。现在真正缺的是能把电在正确时间、正确地点、正确价格上匹配起来的能力。
如今售电行业正经历从“野蛮生长”向“高质量发展”的洗牌期,大量缺乏核心竞争力的售电公司被市场淘汰属正常现象。如何促进售电市场健康发展,需要监管与市场双向奔赴。
监管部门应从单纯限价转向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管理办法和交易规则,促进信息披露,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并引导行业向综合能源服务转型。
近期出台的《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也为这一方向提供了明确指引。
一是制度立规,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标准与准入规则,破除地方保护主义。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媒资库